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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睢宁县基本工资)

时间:2024-05-29人气:作者: 未知

睢宁县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睢宁县基本工资)

  徐州睢宁县最低工资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490元;二类地区2260元;三类地区201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4元;二类地区22元;三类地区20元。

  拓展内容:

  失业后找到了工作,试用期期间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因此,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