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家百科,有趣实用的生活常识!

手机版

有趣实用的生活常识!

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特产

南京公积金首套房提取条件+方式+材料 南京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

时间:2023-05-30人气:作者: 佚名

南京公积金首套房提取条件+方式+材料 南京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

  提取条件:

  一、购房类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1、购买预售、现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②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③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情况办理购房提取。

  ④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2、购买二手房(含法拍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②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③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予提取。

  ④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情况办理购房提取。

  ⑤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⑥若购买的房产在《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之日前一年内发生产权变动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间隔时间须满一年。

  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含共有产权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②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③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予提取。

  ④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情况办理购房提取。

  ⑤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⑥因拆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拆迁补偿款大于购房款的,不予提取。

  4、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②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③在本市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的,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职工,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的,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比照本地情况办理购房提取。

  ④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提取方式点击查看

  提取材料点击查看

标签: 住房  住房公积金  职工  产权  自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