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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门诊慢特病新政策(咸阳门诊慢特病新政策出台)

时间:2023-03-27人气:作者: 未知

咸阳门诊慢特病新政策(咸阳门诊慢特病新政策出台)

  一、什么是门诊慢特病?

  门诊慢特病门诊大额慢性病与门诊特殊病的简称,是指在我市统筹区内,发病率高经济负担重或患病率低医疗费用高、可以门诊治疗、不需要住院治疗的一类临床诊断明确、治疗方案确定的慢性病或重大疾病的总称。

  二、保障人员范围:

  咸阳市实行统一的保障范围,即适用于咸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保障病种范围:

  门诊慢特病种Ⅰ类共有51种,包括:

  (1)高血压;(2)糖尿病;(3)高血脂症;(4)恶性肿瘤门诊治疗;(5)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6)脑血管病后遗症(脑卒中后遗症);(7)肺结核活动期(包括耐药性结核病);(8)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妄想性障碍、分裂情感性障碍;癫痫性精神病、重度以上精神发育迟滞);(9)透析(含血液透析、腹膜透析);(10)氟骨病;(11)大骨节病;(12)克山病;(13)儿童苯丙酮尿症;(14)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15)甲状腺功能异常;(16)血友病;(17)再生障碍性贫血;(18)白血病门诊治疗;(19)慢性粒细胞白血病;(20)儿童白血病;(21)癫痫;(22)脑瘫;(23)慢性阻塞性肺疾病;(24)支气管哮喘;(25)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26)冠心病;(27)肺源性心脏病;(28)慢性心力衰竭;(29)心脏瓣膜病;(30)风湿性心脏病;(31)心肌病;(32)病毒性肝炎;(33)肝硬化失代偿期;(34)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35)肾病综合征;(36)慢性肾炎;(37)慢性肾小球肾炎;(38)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39)生长激素缺乏症;(40)强直性脊柱炎;(41)类风湿性关节炎;(42)慢性骨髓炎;(43)帕金森病;(44)系统性红斑狼疮;(45)银屑病;(46)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47)运动神经元病;(48)股骨头坏死;(49)系统性硬化症;(50)肝豆状核变性;(51)重症肌无力。

  门诊慢特病Ⅱ类共4个病种,包括:

  (1)阿尔茨海默病;(2)偏瘫;(3)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4)硬皮病。

  参保人员罹患多种门诊慢特病,在我市保障病种范围内的,允许同时申报两种门诊慢特病。

  四、医保支付范围:

  门诊慢特病支付范围包括与疾病相关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内的检查、检验、药品、治疗、特殊材料等医疗费用。

  五、待遇标准:

  门诊慢特病种Ⅰ类、Ⅱ类年起付标准统一为360元(部分病种除外),城乡居民、城镇职工政策范围内乙类支付项目个人按5%先行自付后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70%、85%.参保人员取得门诊慢特病身份后,有起付标准金的病种次月开始享受待遇(住院期间除外)。

  六、申办材料:

  申请鉴定材料包括四类:基本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申请材料(门诊慢特病申请鉴定表及相关病历等);病历材料(病历、诊断证明书、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复印件等);个别病种鉴定中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其他部门、其他保险类型需说明的材料等)。

  七、办理方式

  1.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受理;

  2.经办机构设立专门窗口受理;

  3.参保单位代办;

  4.网上申报。

  鉴定机构在收到患者申请材料10个工作日完成鉴定并进行备案和信息确认。

标签: 门诊  材料  咸阳市  病历  白血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