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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慢性病申报注意事项有哪些(鞍山大病特病办理条件)

时间:2022-10-26人气:作者: 未知

鞍山慢性病申报注意事项有哪些(鞍山大病特病办理条件)

  注意事项:

  一是选医院。即要选择与你所患慢病治疗相应的定点医院进行申报。具体想要了解我市哪些医院是相关慢病定点医疗机构的详细情况,可登录“鞍山医保”公众号或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查询。

  二是报材料。即在申报医保门诊慢病待遇时,须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来说,申请冠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糖尿病合并症、重症肌无力、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银屑病、白塞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运动神经元病、 高血压Ⅲ期合并症、脑垂体瘤泌乳素瘤、慢性乙型肝炎及其引起的代偿期肝硬化、慢性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心力衰竭慢病待遇的,须有符合条件的近两年住院病历;申请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帕金森氏病和帕金森综合征慢病待遇的,需持相关住院病历,如果没有住院病历必须有相关合格的检查报告和门诊治疗病历资料;申请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血友病慢病待遇的,必须有相关病历(门诊或住院)和骨髓象检查报告。申请支架手术后1年内抗凝治疗和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后1年内抗凝治疗慢病待遇的,手术史须在1年之内(自手术之日至申办时)且正在应用抗凝治疗,病历中需有明确的手术记录。

标签: 病历  待遇  医保  帕金森  合并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