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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居民医保慢性疾病报销政策 宿迁居民医保慢性疾病报销政策文件

时间:2022-10-19人气:作者: 佚名

宿迁居民医保慢性疾病报销政策 宿迁居民医保慢性疾病报销政策文件

序号待遇类别病种名称保障范围起付线报销年度限额(元)
比例
1门慢冠心病、慢性支气管炎合并肺气肿对应合规药费070%1000
2门慢糖尿病、结核病、高血压病Ⅲ期、脑中卒后遗症对应合规药费070%2000
3门特肺心病、重性精神病对应合规医疗费用070%8000
4门特肺动脉高压对应合规医疗费用80060%20000
5门特儿童苯丙酮尿症对应合规医疗费用070%0-6 岁 15000元
7-13 岁 20000
元,14-18
25000 元
6门特慢性乙肝合并肝硬化(失代偿期)、肾病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病对应合规医疗费用080%20000
7门特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对应合规医疗费用070%30000
8门特恶性肿瘤放化疗(含康复期)、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白血病、血友病对应合规医疗费用080%60000(康复期
10000)
9门特尿毒症(终末期肾病)透析对应合规医疗费用080%80000
备注享受两种及以上慢性病或特殊病待遇的,年度限额按照最高限额计算。享受恶性肿瘤放化疗待遇一年后,自动转为恶性肿瘤康复期待遇。
表源:泗阳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