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家百科,有趣实用的生活常识!

手机版

有趣实用的生活常识!

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特产

清远养狗规定(清远市养犬管理条例)

时间:2022-10-16人气:作者: 佚名

清远养狗规定(清远市养犬管理条例)

  清远市携犬出户应当遵守的规定

  犬只不得放养,应当拴养或者圈养。

  个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携带养犬登记证、犬类免疫证,在准养犬颈部佩戴犬牌;

  2、束犬链并有成年人牵领、看管;

  3、犬只乘坐电梯应为犬只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笼内、袋内;

  4、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5、即时清除犬只粪便和呕吐物;

  6、约束犬只不得惊吓、伤害他人。

  禁止携带犬只出入下列场所:

  1、公共交通工具(个人包租的除外);

  2、国家机关及学校、儿童活动场所;

  3、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展览馆、会场、影剧院、歌舞厅、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及集会场所(犬类表演、展览场所除外);

  4、医院、候车(船、机)厅、商店、集贸市场、超市、餐厅、酒店等公共场所。

标签: 场所  清远市  养犬  犬类  集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