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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东昌府区统一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的通知

时间:2022-10-14人气:作者: 未知

聊城东昌府区统一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的通知

  聊城东昌府区统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的通知如下:

  自2022年起,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按《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鲁医保发〔2021〕43号)规定执行,统一为每年的9-12月份。

  居民在集中缴费期按时缴纳保险费的,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次年1月1日后缴费的,居民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低收入人口和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设置待遇享受等待期。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6个月的,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12个月的,按普通居民缴费及享受待遇相应政策规定执行。

  为保障参保居民享受医保待遇,度过一个祥和的春节,根据往年的做法,及省局“各市现行政策与此规定不一致的,可延期一年执行”的要求,聊城市将2022年居民集中缴费期延长到2022年2月28日,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2022年3月1日后缴费的,居民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自2023年起不再延长居民征缴期,请广大参保居民一定要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

  东昌府区户籍70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部分由政府代缴的优惠政策。2022年度,东昌府区户籍70岁及以上老年人指 1951年12月 31日(含)之前出生的东昌府区户籍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东昌府区户籍70岁及以上老年人持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居住地所在医保工作站或者社区扫描身份信息,进行免缴费认证,才能享受免缴待遇。

  集中缴费期内不进行认证的,应按普通居民缴费标准缴费,且自缴费之日起三个月后才可享受医保待遇。

  2022年3月1日--6月30日,需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部分,自缴费之日起三个月后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022年7月1日以后,需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部分和政府补贴部分。自缴费之日起三个月后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东昌府区居民参保咨询电话: 0635-8419565

  东昌府区医保服务热线电话: 0635-2990063

  东昌府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