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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冠疫苗最新进展(苏州疾控中心新冠疫苗)

时间:2022-09-17人气:作者: 未知

苏州新冠疫苗最新进展(苏州疾控中心新冠疫苗)

  2021年11月7日消息:

  江苏省卫健委已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启动3至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准备工作,苏州11-12月将开展相关人群接种,具体安排如下

  接种对象:3-11岁适龄无禁忌儿童

  接种时间安排:2021年11月20日前需完成首剂接种,12月底前完成全程接种。

  接种剂次:3-11岁儿童接种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免疫程序与12-17岁及成人人群接种时相同,为基础免疫接种2剂次,间隔建议≥3周,且第2剂应在首剂次接种后8周内尽早完成。

  接种种类: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和北京科兴公司及其分包装企业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

  详情:

  2021年7月28日消息:

  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苏州市即日起为12-17岁人群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服务。

  接种对象

  12-17岁人群。接种当日需年满12周岁。

  疫苗种类

  目前获准在未成年人中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为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包装企业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分包装企业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

  具体安排:

  2021年7月14日消息:

  苏州市已全面恢复新冠病毒疫苗第一剂次接种。未能完成第二剂次接种的市民朋友也不要慌张,恢复第一剂次接种的同时,各接种点仍将有序完成第二剂次接种工作。

  从7月份开始,苏州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服务。有接种需求且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的老年朋友,可以到居住地所属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登记预约。友情提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建议由亲属陪同前往。

  2021年6月8日消息: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由国家及省级统一部署。

  根据工作安排:

  6月9日前

  除保障前期已接种人员第二剂次的需求外,同时开展第一剂次接种,接种的人数根据省级分配的疫苗数量确定。

  6月9日-30日

  全力接种第二剂次,暂缓接种第一剂次。但对有特殊需求人群(例如:出国留学人员,高风险岗位等),继续提供接种第一剂次疫苗的服务。

  6月30日之后

  苏州市将根据国家和省级的统一部署,尽快开展第一剂次接种服务,暂未接种第一剂次的人员亦无需担忧,请市民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021年5月27日消息:

  苏州新冠疫苗第一针预约接种,请看

  苏州新冠疫苗第二针预约,

  2021年3月26日消息:

  苏州公布新冠疫苗预约方式!如何预约请看

  2021年3月25日消息:

  江苏新冠疫苗预约方式公布,微信预约请看

  2021年3月22日消息:

  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亚平在苏州分会场认真收看会议,随后主持召开苏州市续会,要求坚决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稳妥有序高效做好大规模人群疫苗接种工作,早日形成人群免疫屏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巩固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2021年1月8日消息:

  江苏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正在对部分重点人群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12月31日消息:

  

  

  12月3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新冠灭活疫苗已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附条件上市。

  已有数据显示,保护率为79.34%,实现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可负担性的统一,达到世界卫生组织及国家药监局相关标准要求。

  后续,疫苗免疫的持久性和保护效果还需持续观察。

  这一成果来之不易,中国疫苗上市为全球战胜疫情注入信心,也为疫苗成为全球公共产品提供有力支撑。

  12月15日消息:

  12月15日,江苏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发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布新型冠状病毒疫苗采购结果的通知》,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格均为200元/支。

  详情:

  10月12日消息:

  国家医保局回应新冠疫苗医保全额报销

  人大代表建议新冠疫苗纳入医保全额报销,国家医保局:超出承受能力。接种新冠肺炎疫苗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10月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官网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354号建议的答复》,针对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将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纳入医保全额报销”的建议,答复称,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人数众多,所需费用总额高,明显超出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在《答复》结尾,国家医保局指出,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新冠疫苗的费用问题。

  10月9日消息:

  外交部回应中国加入新冠疫苗实施计划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就加入“新冠肺炎疫苗实施计划”答记 者问:10月8日,中国同全球疫苗免疫联盟签署协议,中国正式加入新冠肺炎疫苗实施计划。这是中国秉持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理念、履行自身承诺推动疫苗成为全球公共产品的一个重要举措。

  当前,新冠疫情仍处于全球大流行,严重威胁各国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发展中国家有平等机会获取适合、安全和有效的疫苗是中国一直关注的重点。中方郑重承诺,中国疫苗研发完成并投入使用后,将作为全球公共产品,优先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为此,中方同“实施计划”保持着密切沟通,对加入“实施计划”持积极态度。尽管中国多支疫苗研发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并具备充足的生产能力,但我们还是决定加入“实施计划”,目的就是以实际行动促进疫苗公平分配,确保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疫苗,同时带动更多有能力的国家加入并支持“实施计划”。通过加入“实施计划”,中方也将同有关国家加强疫苗合作。

  中方将继续同“实施计划”各方一道,为全球团结抗击疫情、保护世界各国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中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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