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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东莞公办教师招聘程序一览(华南师范大学专场)

时间:2022-03-31人气:作者: 佚名

2021东莞公办教师招聘程序一览(华南师范大学专场)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21年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本次教师招聘主要程序如下:

  网上系统报考——初审——视频考核——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一)报考

  1.报考方式:网上报考,报考系统:东莞市教育局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21年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系统 (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0/gd/10dgedu/),报考时间:2020年11月2日—11月9日。

  2.报考要求。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且须在报考期间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材料才视同报考成功,因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报考者责任自负。报考者按系统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情况等,上传近三个月证件照、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相近专业报考者还需上传本人学习成绩的相关资料。报考教师岗位的还须按要求在系统中提交报考者本人5分钟左右试讲视频。视频要求:视频中需呈现报考者的全过程教态和语音表述等,试讲内容为报考对应学段岗位的学科课程(人教版),格式:MP4(手机)、AVI、MPEG,视频大小压缩在100M以内,视频文件命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报考者姓名,上传至报考系统指定位置。

  (二)资格初审、视频考核

  报考者一旦提交报考资料,不得撤回、变更招聘单位(岗位),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材料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初审。招聘单位对符合报考资格人员的试讲视频进行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的教师岗位进入面试环节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招聘本科学士的教师岗位进入面试环节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同岗位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数量不达入围面试比例的,符合资格的报考人员全部入围面试环节。11月13日,通过报考系统或东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如遇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于11月17日前进行递补面试人员。

  (三)复审

  1.复审时间:2020年11月19日,地点:广州番禺区广州大学城范围,具体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不安排集中复审。

  2.复审纸质材料要求如下(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①内地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毕业生提供毕业成绩单复印件;

  ③报考社会人员岗位须提交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毕业生岗位的,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但符合报考相应教师资格条件的,可暂不提供;

  ④除国家统招计划录取的研究生(硕士、博士)外,其余报考社会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的需取得相应教育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或岗位对应的非教育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⑤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须凭《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⑥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暂缓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非公职人员人事关系挂靠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须出具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公职人员,含人事关系仍挂靠在原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东莞市内公民办中小学校(中职、幼儿园)工作且在有效合同期内的公办学校非编制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进入拟聘用名单的,应在原单位完成本学年(至2021年7月)教学任务后方可离职;东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师报考须提供与公办学校签订的《东莞市公办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合同书》和在职证明;

  ⑦符合放宽学历、学位条件的考生,需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考生须书面承诺保证上述相应材料真实性,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

  (四)考试

  考试分为个性化考试(不计算入总成绩)、面试(实操、无领导小组面试)、试讲考核,其中11月20日进行个性化考试和实操考试,11月21日进行无领导小组面试,11月22日进行试讲考核,考试地点一般安排在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区),具体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和地址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1.考试形式。面试主要形式为无领导小组讨论,其中音体美和信息教师岗位需要加试实操环节。考核的形式为试讲,现场抽题现场备课30分钟进行10分钟片段教学。

  2.考试内容。音体美、信息类教师岗位考试内容含面试(实操)和考核(试讲);普通科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面试和考核(试讲)。

  3.成绩

  (1)计算方法如下:面试考核成绩(普通科教师岗位)=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面试考核成绩(音乐、美术、体育、信息类教师岗位)=面试成绩×50%(=实操×50%+面试×50%)+考核成绩×50%

  (2)成绩在本节考试时段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视为送达。

  (3)各科考试成绩均为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核达标分数线均为80分,面试、考核成绩不达标的均不计入总分,不予录用。同岗位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3确定进入考核环节,达标人数不达比例的,全部达标人员进入考核环节。面试考核结束后,分岗位按考生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拟聘结果的,则先按考核成绩再按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

  4.考试要求

  (1)考生须于规定的时间报到,迟到或中途未经批准离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生考前进行抽签决定考号(考试顺序),佩戴考号进行考试,考试期间不得透露个人信息。

  (2)面试(实操)流程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试讲考试流程:考生签到——抽签确定考试顺序——现场备课(约30分钟)——试讲(10分钟)——候分——签领成绩后离开。

  (五)体检

  体检于11月24日在东莞市内指定三甲医院进行,具体报到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网签协议书除外),近期大一寸证件彩照2张。

  2、社会人员:近期大一寸证件彩照2张,其他材料按调动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东莞教育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递补录用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有权决定在规定时间内是否递补考生,如需递补,按考试总成绩依序替补下一位达标考生。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东莞市人社局核准的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于报考之日起一年内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要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其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1年期满后正式定岗。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入职后,除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情况外,3年内不得辞职;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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