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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养老保险转移指南(转出)

时间:2022-03-30人气:作者: 佚名

海口养老保险转移指南(转出)

  海口养老保险转出办理

  企业职工跨省转出

  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因工作调动、领取待遇等情况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到外省。要求单位已为参保人办理停保,参保人无欠费记录,如存在欠费记录,需补缴欠费或明确放弃补缴欠费后,再办理转出手续;参保人本人明确放弃补缴个人欠费的,需本人书面签字确认;如出现缴费未到账情况,需等到账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办理材料

  (一)《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一式一份);

  (二)参保人身份证;

  (三)代办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

  (注:所有证件、材料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

  (一)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填写《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核对缴费信息,出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由参保人签名确认。有欠费记录的,在参保人补缴欠费或明确放弃补缴欠费后,再办理转出手续;参保人本人明确放弃补缴个人欠费的,需本人书面签字确认;如为缴费未到账情况,等到账后再办理手续;

  (三)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无误的,出具《参保缴费凭证》;

  (四)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发送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后,完成以下手续:

  1、核对有关信息并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2、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3、将《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4、终止参保人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临时账户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办理条件

  单位已办理停保,个人无欠费记录。

  办理材料

  (一)《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申请表》(一式二联);

  (二)参保人身份证;

  (三)代办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

  (注:所有证件、材料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

  (一)参保人向临时缴费账户建账地(以下简称“临时建账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填写《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申请表》;

  (二)临时建账地社保机构受理转移申请,审核无误的,向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以下简称《临时账户联系函》);

   (三)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应在收到《临时账户联系函》后,将《临时账户联系函》回执传至临时建账地社保机构;

  (四)临时建账地社保机构收到《临时账户联系函》回执,按规定办理相关转出手续,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临时缴费账户,但仍需将有关信息保留备份;

  (五)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应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及时完成接续手续,按规定将转移基金额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个人账户。

标签: 参保  社保  欠费  机构  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