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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海域4人潜水失联追踪:林伟雄亲属悬赏50万元寻人

时间:2024-07-07人气:作者: 未知

惠州海域4人潜水失联追踪:林伟雄亲属悬赏50万元寻人

南都讯 记者郭秋成7月5日,“惠州海域4人潜水失联”搜救工作已经进入第7天,至今仍有两名失联者尚未找到。其中失联者林伟雄的亲属表示,他们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为尽快找到失联亲人,现悬赏50万元发起有能力的个人、船队、商家、团队参与海上搜寻。

悬赏50万元,鼓励民间救援组织参与搜救

失联者之一林伟雄女儿的朋友圈置顶显示:《50万悬赏通告:民间紧急救援集合》。林伟雄,男,52岁,, 汕尾陆丰人。6月29日,随深圳潜水俱乐部一行4人在惠东大青针海域潜泳失联。


图为失联者林伟雄旧照

据介绍,7月1日下午3点,1名失联人员在揭阳惠来对出海域(22°12′N、116°35′E)约46海里处被渔船救起。7月2日上午10点,于(北纬22度14.2东经116°55.3)发现另1名失联人员。

林伟雄的女儿介绍,目前,其父亲已经错过黄金救援期,家属也做好了心理准备。为尽快找到父亲,现发起悬赏通告,不论个人或者组织,但凡成功找到失联人林伟雄,将提供赏金50万元。如有任何关于林伟雄线索,可电话13711055374,或添加微信yolouou8与其亲属联系。

教练和林伟雄,二人仍处于失联状态

林伟雄的女儿表示,其父亲参与本次海潜并非自发行为,而是俱乐部发起的商业组织行为。

6月29日,快艇船家在明显缺乏具备支持潜水团队专业救助能力的情况下,参与该俱乐部发起从深圳大鹏快艇出发至惠州跨区的商业活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搜救工作仍在进行

6月29日中午4人潜海失联; 7月1日下午其中1位失联者被民船发现获救。林伟雄的女儿称,他们亲属向该获救者了解了事发情况,6月29日,4人潜水时被洋流带至离船家距离800米至1公里远处,4人上水面换气时发现该情况,潜水教练决定游泳过去追赶船家,遂将身上装备脱给3名团友。于是演变成教练游泳追逐船家,3名团友在后方努力前进跟随的状态,可当时的洋流将他们几方越推越远。

据获救者表述,他们上水面换气后不久,教练与3位团友已分散,3位团友只能持续抱团随洋流漂荡,在海上坚持等待救援,直至7月1日清晨不确定时间段被洋流打散。林伟雄是3位团友中年纪相对较大的,也是比较有户外经验的,海上漂流时情绪稳定并不断给2位抱团团友鼓劲打气。


无人机搜救

7月3日上午,汕尾官方通知发现1名不具生命体征人士,救捞上岸后,经确认,系失联团友之一的遗体。截至目前,仍有2人处于失联状态,一位是教练一位是林伟雄。

南都记者从官方获悉,目前,惠州海域的搜救工作仍在进行。

注: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此前报道

广东惠州海域4人潜水失联续:1人遇难1人获救,仍有2人失联

7月4日,记者从广东惠州潜水失联家属处获悉,3日上午,收到当地相关部门的通知,发现1名不具生命体征的人士,之后由民间组织的渔船进行打捞,并回到海警指定的惠来一带码头,“很遗憾的是,确认该遗体为失联团友之一。”

4日上午,失联人员家属林女士告诉记者,她的父亲林伟雄是3位团友中年纪相对较大的,也是比较有户外经验的人员,海上漂流时情绪也比较稳定,还不时和2位抱团团友打气,“根据被救者所说,即6月29日从上水不久后,教练与3位团友已分散,3位团友只能持续抱团随洋漂流,并在海上坚持等待救援,直至7月1日清晨不确定时间段被洋流打散。”

最新进展:4名失联人员中,已有两人被找到

林女士告诉记者,从其他潜水队的反馈来看,失联当天的天气以及海浪,并不适合开展潜水等相关活动。

6月29日,4人在潜水时,被洋流带至离船家距离800米至1公里的远处,4人上水换气后发现该情况,潜水教练决定游泳过去追赶船家,将身上装备脱给3名团友。

7月3日上午,家属收到了当地相关部门的通知,发现1名不具生命体征人士,“他们说具体情况不便透露,由我们民间组织的渔船进行打捞并回到海警指定的惠来一带码头,很遗憾的是深夜确认得知该遗体为失联团友之一。”



最新的搜救进展(受访者提供)

目前,4人组团中,已经有两人被找到,1人身体状态良好,1人无生命体征,仍有2人处于失联状态,1位是教练,另1位则是林女士的父亲林伟雄,“我们希望能够正视家属的诉求,公布并加大多方救援力量,帮助寻回失联人员。”

当地发布最新通告

严厉打击非法海上旅游活动行为

7月4日下午,记者也与惠州市海事局党工部取得联系,一名工作人员告知,关于最新的搜救情况,以惠东县政府公布的情况为准。随后,记者则与惠东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回复称,此前他们已经发布过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海上旅游活动行为的通告,“和这起潜水失联的事件有一定关系,但我们本身也是为了提醒大家,这段时间尽量不要参与非法的海上旅游活动行为。”

这份通告中提到,经营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各种海上船舶载客必须经船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经相关部门审批许可或备案。否则,禁止搭载与该船舶营运和生产无关的人员从事海上旅游观光等活动。此外,禁止任何从事或组织游客参与无合法经营资质、存在安全隐患的海上旅游经营活动,包括各类非法的“海上游”“岛屿游”“海钓”等活动。

《通告》指出,目前,惠东县辖区内尚未有具备提供潜水服务资质的个人或企业,在针头岩(大青针)、中广核太平岭海上风电项目、小星山周边海域上开展浮潜、潜水等活动均属非法,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禁止在惠东县开展滑翔伞、三角翼、跳伞、沙滩摩托车、飞鱼等活动。如有需要经营相关业务,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或审批备案。惠东县将严厉打击非法从事上述经营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通告》呼吁广大游客朋友以生命安全为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轻信任何渠道发布的招揽广告信息,坚决抵制以任何形式出现的管理责任不清、规则不完善、安全防护标准不明确的海上旅游活动。



惠东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布的《关于禁止组织、参与非法海上旅游活动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