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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通报“货车遮盖雨布被罚款500元”:现已依法撤销处罚

时间:2024-05-22人气:作者: 佚名

深圳交警通报“货车遮盖雨布被罚款500元”:现已依法撤销处罚

5月21日晚,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部高速大队发布《情况通报》,内容如下:


图为警方发布的情况通报

5月20日上午,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部高速大队民警在水官高速横坪收费站开展交通查违工作,在对一辆遮盖雨布货车进行检查过程中,认为存在改变机动车外形情况,遂对货车司机处以500元罚款,货车司机提起申诉后,经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部高速大队复核,该货车不存在相关违法情形,现已依法撤销处罚。

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部高速大队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切实提升民警的执法水平和能力,感谢市民朋友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此前报道

货车因加盖雨布被交警罚款500元:改变车的外观了

5月21日,一段货车因加盖雨布被罚款500元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

在网传视频中可以看到,一辆盖着篷布的货车停在一边,画面外疑似一位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司机朱先生说,“盖归盖,给你开个单你就走了,又不扣你车,(按说)改变车的外观还要扣你车,加篷布就已经改(外观)了”。朱先生向工作人员解释称,因为下雨才需要盖雨布,并否认改变货车外观。然而,最后他还是收到了罚单。



盖着篷布的货车(视频截图)

视频中的罚款信息显示,处罚时间为5月20日,处罚理由是被处罚人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罚款500元。处罚单位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部高速公路大队。



图为罚款信息(视频截图)

对此,网友纷纷表示不合理,认为该工作人员对相关法规理解不到位,且对法规的解读过于刻板。有网友指出,盖篷布仅是为了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脱落或扬洒,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改变车辆外观。

5月21日下午,新黄河记者向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部高速公路大队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回复称,该情况已经了解过了,相关部门核查之后将告知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