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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东平县图书馆借阅规则 泰安市图书馆借书证

时间:2022-10-21人气:作者: 未知

泰安东平县图书馆借阅规则 泰安市图书馆借书证

  借阅规则

  图书外借室读者须知

  一、 读者持本人借书证进入本室,办理借书手续。

  二、室内图书由读者自行取阅。读者选书时,请使用代书板代替原书的位置,以维护图书的排列顺序,切勿乱拿乱放。图书选好后,请连同代书板送回服务台,办理借书手续。

  四、图书经办理外借登记后,请读者核对登记情况并查看图书有无破损或缺页,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否则,责任自负。

  五、请爱护图书,不得涂写、勾画、污损、撕页、调换等。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图书价格30%以上罚款或赔偿。丢失图书,赔偿同样图书或按图书原价的2倍赔偿。发现偷窃行为者,吊销借书证,并按图书价格3倍处罚。

  六、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如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归还,可到馆或电话续借一次。否则,按每日每册0.10元罚款。

  七、凡进入本室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带宠物入室,不得大声喧哗。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不得在室内吃零食和乱扔杂物。

  八、为保证公共安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室,严禁吸烟。

  九、遵守图书馆的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十、欢迎读者对本室工作提出建议,敬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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