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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关于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告

时间:2022-09-19人气:作者: 未知

睢宁关于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告

  关于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内外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我县“外防输入”任务十分艰巨,为巩固当前疫情防控成果,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保障市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尽量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不戴口罩、不亮码,不得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和公共服务机构。自觉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减少不必要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配合完成核酸检测,途中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二、规范小区、社区(自然村)防控。进入人员须继续落实戴口罩、测体温、验两码措施。探亲访友及从事家政、装修等服务行业的人员,须主动配合测量体温、查验两码,后由居住户带领进入。快递、外卖实行不接触、错时配送,配送服务人员不得进入。入境未满28天或21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史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报告。新入住人员必须主动报备。各板块、各部门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控工作,相关人员应主动配合开展排查核查、健康监测等防控工作。

  三、夯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商超、店铺等经营场所要继续严格落实进门戴口罩、测体温、验两码措施,强化人员流量管控、场所清洁通风消毒、人员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宣传。餐饮场所堂食须保持安全距离,消费者非就餐时应佩戴口罩。提倡无接触支付。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有序恢复开放旅游景区、健身运动场所的室外区域,并严格实施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密闭场所(KTV、健身房、室内游泳馆、酒吧、洗浴场所、麻将馆、棋牌室、台球室、网吧、图书馆等)须待全省均为低风险地区以后,再有序开放。

  四、强化交通站场防控。公路、铁路、民航、港口码头等交通站场要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要求,加强人员引导,避免人员聚集,认真查验旅客信息,旅客进站(港)须测温、验码、戴口罩。交通管控组负责统计通过公共交通工具来睢人员信息,并推送至属地,由属地进一步核实人员信息并开展健康服务。通过包车业务集体返睢人员,由车主向主管部门报备,抵睢后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各车辆经营主体严禁承揽中高风险地区包车业务。搭乘县内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客须测温、验码,并全程佩戴口罩。搭乘出租车、网约车的乘客须验码并佩戴口罩。非“绿码”人员不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工作人员要落实健康监测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五、压实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执行出徐报告制度,加强员工健康监测;落实人员出入登记管理,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会议、培训、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确需线下举办的,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举办50人(含)以上的室内会议(活动)需向县防指办申请。

  六、规范日常医疗服务。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继续实行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零售药店恢复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销售(含网络销售),对销售(含网络销售)上述药品实行实名信息登记制度,对购药人员开展流行病学史询问,对于有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发热体征、接触过密接人员等情形的需立即登记报告。

  七、持续推进疫苗接种。按照“应接尽接”要求,深入开展12-17岁人群第二针疫苗接种工作。各接种点要强化接种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采取预约接种方式,保障现场秩序,减少人员聚集。符合条件的市民请主动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疫苗后仍须注意个人防护。

  八、严格落实监督管理。各板块、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执行、监督上述有关措施落实。广大市民和各经营主体应主动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瞒报、谎报、迟报相关信息,拒不配合管理工作,相关防控措施未落实到位的经营主体或个人,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以上防控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和上级工作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

  睢宁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8月26日

标签: 防控  疫情  人员  措施  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