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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珠海生活垃圾分类条例)

时间:2022-09-09人气:作者: 佚名

《珠海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珠海生活垃圾分类条例)

  分哪几类:

  《珠海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9-2021年)》提出,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将按照“四分类”标准:

  (1)可回收物

  (2)有机易腐垃圾(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等)

  (3)有害垃圾

  (3)其他垃圾

  实施范围:

  推进公共场所全面实行。《珠海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9-2021年)》提出,

  推行范围:要建立全面覆盖体系,推动公共机构率先示范,推进公共场所全面实行,建设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同步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打造海岛垃圾分类亮点。

  推行措施:要通过广泛宣传发动、推广全面教育、组织专项培训、建设宣教基地、开展志愿活动等措施,建立全民参与体系。

  城市建设:

  一、鼓励使用智能收集设备

  《珠海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9-2021年)》提出,

  要合理设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鼓励使用智能收集设备。

  同时,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应与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住宅、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二、完善分类处理体系

  做好圾分类必须要完善分类处理系统。《珠海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9-2021年)》提出,

  各区(功能区)2020年底前配套建设可回收物分拣转运中心;

  分期建设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

  建设完善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杀虫剂等生活源危险废物的回收体系和收集处置网络。

  同时,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2020年底建立完善的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一般工业固废物等处理体系。

  如何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

  “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等行为会严重影响垃圾分类的效果。

  为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珠海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9-2021年)》提出具体举措。

  一、建立分类运输系统

  要求建立分类运输系统,可回收物由专业单位定时回收,有机易腐垃圾和有害垃圾由全市统一收运,其他垃圾则按原渠道运输。

  二、实施在线监控

  为确保分类运输系统规范运行,要求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并实施在线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