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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红桥区小学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时间:2024-07-03人气:作者: 未知

2024年天津红桥区小学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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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安排

  (一)小学阶段入学,红桥区2024年小学入学将试点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办理入学。2024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可进行线上报名入学,具体报名方式见各小学招生简章,线上报名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15日。无法自行完成线上报名的,可依据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时间为7月6日至7月7日 。

  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本区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学生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统一报区教育局备案

  (二)保障特殊群体入学。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相关申请要求由区教育局确定。区教育局将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原则,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市、区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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