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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三江镇义务教育招生注意事项(新会三江小学)

时间:2024-06-30人气:作者: 未知

新会区三江镇义务教育招生注意事项(新会三江小学)

  其他注意事项

  1.确保政策照顾生学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关爱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江门市贯彻〈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2024年新会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指引》等文件精神,本方案所涉及的政策照顾生仍以“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针对不同学生类型,根据相关政策并结合学生的入学志愿安排就读学校或者结合志愿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2.保障特殊儿童入学权利

  各学校应保障居住或生活在三江镇的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结合其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采用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全部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适龄重度残疾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3.统筹安排三江镇规上企业(不包括房地产企业)核心骨干人员子女就读三江镇公办小学。

  为增强我镇企业(集团)对各类紧缺人才的吸引力,促进我镇经济发展,三江镇规上企业(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具体名单以镇职能部门提供为准)核心骨干人员可提出申请,由中心小学与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各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4.统筹安排三江镇户籍的低保户子女入读学区学校

  针对三江镇户籍的低保户子女,由三江镇中心小学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就近入读学区学校。

标签: 学校  子女  工作  学区  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