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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说明

时间:2024-06-30人气:作者: 未知

黑龙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说明

  黑龙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说明

  一、批次志愿设置

  2024年,我省对招生批次进行优化与合并,将原普通本科一批(A段、B段)和普通本科二批(A段、B段)合并为普通本科批;原艺术类本科提前批(A段、B段)、艺术类本科批(A段、B段)、艺术类高职(专科)批(A段、B段)调整为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艺术类本科批、艺术类高职(专科)批。

  志愿设置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院校专业组是招生院校根据不同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等进行设置,是志愿填报和投档的基本单位。每个批次根据投档模式和招生院校数量等设置1—40个不等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具体批次志愿设置如下:

  (一)普通类。设4个大批次: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设6个录取小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1)招收飞行学员院校(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空飞院校专业组志愿、1个海飞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个民飞院校专业组志愿);

  (2)综合评价录取及特殊要求院校(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新疆警察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昆山杜克大学和上海纽约大学等录取的院校专业;

  (3)军队院校(实行梯度志愿,设2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4)提前录取普通院校(实行平行志愿,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公安司法消防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航海类专业、国家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地方公费师范生、国家免费医学生以及教育部批准的院校专业;

  (5)省内公安院校(实行平行志愿,设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6)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2.普通类本科批(设2个录取小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1)特殊类型招生(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的院校专业;

  (2)普通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本科院校招生的本科专业(含普通本科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中外合作办学、八省区对等协作计划、定向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振兴龙江计划、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等);

  3.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设2个小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1)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A段(实行平行志愿,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高本贯通培养、航海类、地方免费医学生和公安司法等招生类型的院校专业;

  (2)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B段(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定向培养军士生和需要体检、面试等要求的院校专业;

  4.普通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的专科专业(含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振兴龙江计划等)。

  (二)艺术类(设3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经批准的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和不分省招生的专业;

  2.艺术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3.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三)体育类(设2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1.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2.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二、成绩发布时间

  6月25日左右由省招考院发布高考成绩。发布渠道如下: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https://www.lzk.hl.cn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网址:https://www.hljea.org.cn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hljlzk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ljszsksy

  三、志愿填报时间

  (一)常规志愿填报

  我省采取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分两次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次:6月27日-6月30日。 6月27日-6月29日系统开放时间为9:00-21:00,6月30日系统开放时间为9:00-18:00。

  填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含省内公安院校)和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志愿。

  第二次:7月2日-7月7日。 7月2日-7月6日系统开放时间为9:00-21:00,7月7日系统开放时间为9:00-18:00。

  填报普通类本科批、艺术类本科批、体育类本科批、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普通类高职(专科)批、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志愿。

  (二)征集志愿填报

  每批次所设院校专业组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招考院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公布,公开征集志愿。考生登录网站查询后,未被录取且成绩(含照顾政策分)达到征集志愿分数线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四、填报志愿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认真查阅《招生计划》中公布的招生计划(含专业备注)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公告栏”中关于招生计划的更正或补充说明。

  (二)考生须认真阅读院校《招生章程》,准确了解报考院校的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思想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对考生加分成绩的使用、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及专业调剂录取办法等),学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等情况,以免错报志愿。

  (三)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院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有关体检要求。体检结论为“专业受限”和 “不宜就读专业”的,考生一定要避开受限专业和不宜就读专业,以免因体检原因造成退档。

  (四)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之前,考生可在网上填报或修改志愿,逾期不能补报或修改志愿,也不能放弃本人所报志愿。

  (五)考生须根据自己的报考科类选择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进行填报。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批次所列专业;普通类考生不能兼报艺术类批次和体育类批次中所列专业。

  五、特殊院校(专业)招生说明

  (一)军队(含武警)院校

  报考普通本科提前批军队院校的考生,须参加由省军区统一组织的政治考核和军检(包括体格检查、面试和职业基本适应性监测)且合格。

  报考普通本科提前批空军航空大学(空军招飞)和海军航空大学(海军招飞)的考生,须参加空军、海军组织的招飞检测且合格,无需参加省军区统一组织的政治考核和军检。

  陆军工程大学和空军军医大学在普通本科批的招生,考生无需参加省军区统一组织的政治考核和军检,入学后无军籍,不享受军官学员相关待遇。

  (二)公安、司法、消防救援类院校

  报考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公安类院校的考生,须参加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且合格。

  报考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考生,须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且合格。报考西南政法大学侦查学专业的考生,无需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报考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须参加黑龙江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政治考核、体检、心理测试和面试且合格。

  报考公安、司法、消防救援类院校的考生,在“提前录取普通院校”志愿栏内填报志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和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等在普通类本科批和普通类高职(专科)批的招生,考生无需参加省级部门统一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三)国家专项计划

  报考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具有20个原特殊困难县(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明水县、青冈县、望奎县、兰西县、延寿县、绥滨县、饶河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市、同江市、海伦市)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并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国家专项计划”志愿栏内填报志愿。其中,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在“综合评价及特殊要求院校”志愿栏内填报志愿;报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在“提前录取普通院校”志愿栏内填报志愿。

  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原报志愿投档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将在未录取且符合资格的考生中征集志愿。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进行降分录取。

  (四)地方专项计划

  报考地方院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是41个县(延寿县、拜泉县、甘南县、泰来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市、同江市、绥滨县、饶河县、林甸县、兰西县、海伦市、巴彦县、木兰县、富裕县、克东县、龙江县、依安县、克山县、勃利县、青冈县、明水县、望奎县、绥棱县、孙吴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虎林市、密山市、鸡东县、穆棱市、绥芬河市、东宁县、漠河市、塔河县、呼玛县、黑河市爱辉区、逊克县、嘉荫县、萝北县)的农村学生,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41个县的农村,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并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普通本科批”志愿栏内填报志愿。录取时,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原报志愿投档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将在未录取且符合资格的考生中征集志愿。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进行降分录取。

  (五)高校专项计划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是41个县(延寿县、拜泉县、甘南县、泰来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市、同江市、绥滨县、饶河县、林甸县、兰西县、海伦市、巴彦县、木兰县、富裕县、克东县、龙江县、依安县、克山县、勃利县、青冈县、明水县、望奎县、绥棱县、孙吴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虎林市、密山市、鸡东县、穆棱市、绥芬河市、东宁县、漠河市、塔河县、呼玛县、黑河市爱辉区、逊克县、嘉荫县、萝北县)的农村学生,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41个县的农村,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并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院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线。经有关院校考核合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https://gaokao.chsi.com.cn)公示的考生,在“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栏内填报志愿。

  (六)公费师范生、优师专项

  国家公费师范生招生院校为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学生录取后须与培养院校和省教育厅签订协议,毕业后一般回省内定向地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详情请咨询相关院校。

  国家优师专项招生院校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学生录取后须与培养院校和省教育厅、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到省内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详情请咨询相关院校。

  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生院校为哈尔滨师范大学、齐齐哈尔大学、牡丹江师范学院、大庆师范学院、黑河学院、绥化学院、哈尔滨学院等7所院校。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采取定向、定岗、定编的方式,招全省农村考生。学生在校期间免交学费、住宿费,并享受生活费补助,优秀者按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资助政策。入学半年内必须与培养院校、报考签约服务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三方协议书,毕业时回报考签约服务地农村中小学(含农村职业学校)、幼儿园任教,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编制、人社等部门为每一位毕业生落实任教学校、岗位和编制,服务期6年。在协议服务期内,可在本县镇内相应层次和类型的公办学校间流动。

  报考国家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和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的考生,在“提前录取普通院校”志愿栏内填报志愿;报考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体育类等类别公费师范生的考生,在相应批次志愿栏内填报志愿。

  (七)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包含国家免费医学生和地方免费医学生两类。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报考国家免费医学生的考生,在“提前录取普通院校”志愿栏内填报志愿。报考地方免费医学生的考生,在“高职(专科)提前批A段”志愿栏内填报志愿。

  国家免费医学生招生院校为齐齐哈尔医学院、牡丹江医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大学4所院校。报考条件为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学生录取后须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到相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详情请咨询相关院校。

  地方免费医学生招生院校为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报考条件为全省农村考生。学生录取后须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到相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5年,详情请咨询相关院校。

  (八)振兴龙江计划

  “振兴龙江”强基固边专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简称“振兴龙江计划”),包括固边计划、强农计划、兴林计划三个专项。根据各地各单位实际需求,每年从我省普通高考考生中专项招收师范、医学、农业、林业、水利相关专业学生,毕业后定向安排到边境地区教育、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等系统事业单位(事业编)和北大荒集团所属农场(企业岗)、森工集团所属林场(企业岗)相应岗位工作。

  振兴龙江计划招生院校详见《招生计划》。学生入学后须与录取培养院校、定向就业单位主管部门签订“三方协议书”,毕业时(须取得毕业证书)回到定向就业单位工作,服务期不少于6年。学生在本、专科就读期间不得转专业,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优秀本、专科生推免政策。固边计划毕业学生,协议服务期内可在本地区同层级单位间流动,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地区。强农计划、兴林计划毕业生,协议服务期内可在集团内部流动。学生在校期间,先由个人正常缴纳各种费用,其中,每年学费由签约服务地(集团)直接进行补助;住宿费由培养高校进行补助。详情请咨询相关院校。

  报考普通类振兴龙江计划的考生,在“普通本科批”和“普通类高职(专科)批”志愿栏内填报志愿;报考艺术类振兴龙江计划的考生,在艺术类相应批次志愿栏内填报志愿。

  (九)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

  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计划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的院校,录取分数不得低于该院校在我省同批次所有院校专业组(不含地方专项计划、预科班、民族班、定向就业、振兴龙江计划、中外合作办学等招生专业)最低投档分数线下80分。

  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考生,在“普通本科批”志愿栏内填报志愿。

  (十)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计划只招收经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官局审定具有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报考资格的考生。招生院校为重庆大学、长春工程学院、西安邮电大学和烟台大学等4所院校。报考重庆大学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考生的高考成绩应达到我省本科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线;报考长春工程学院、西安邮电大学和烟台大学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考生的高考成绩应达到我省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60分。

  报考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考生,在“普通本科批”志愿栏内填报志愿。

  (十一)八省区对等协作计划

  八省区对等协作计划只招收加试蒙古语文并能接收蒙语授课的蒙古族考生。报考八省区对等协作计划的考生,在“普通本科批”志愿栏内填报志愿。

  (十二)香港地区高校

  报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在“提前录取普通院校”志愿栏内填报志愿。

  报考香港13所单招院校(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都会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东华学院、香港恒生大学、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的考生在院校规定时间内直接在院校网站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省招考院在成绩发布后将考生的高考成绩提供给有关院校。院校在7月7日前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院校有关要求完成录取工作,并将录取名单报至省招考院。凡被香港13所单招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院校录取。

  (十三)澳门地区高校

  报考澳门6所单招院校(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城市大学、澳门理工大学、澳门旅游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的考生在院校规定时间内在院校网站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省招考院于6月30日前将考生的高考成绩、我省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提供给有关院校。院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院校有关要求进行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被澳门6所单招院校录取的考生同时可被内地院校录取,由考生自主选择录取院校。

  (十四)高本贯通专业

  报考普通类“高本贯通”试点招生的考生,须在“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A段”志愿栏内填报志愿;报考艺术类“高本贯通”试点招生的考生,须在“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志愿栏内填报志愿。“高本贯通”试点招生院校对应的本科院校、本科培养地点、本科收费标准等内容详见各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

  (十五)定向培养军士生

  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生的考生,须为2024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关于组织黑龙江省2024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政治考核的通知》执行。

  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生的考生,须在“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B段”志愿栏内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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