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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兰州市城区初中报名流程 兰州市初中招生政策

时间:2024-05-29人气:作者: 未知

2024兰州市城区初中报名流程 兰州市初中招生政策

  2024兰州市城区初中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招生

  (1)合理确定对口划拨方案

  城市四区初中招生继续按照“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的原则,采取对口划拨方式入学。各区教育局在市教育局的统筹指导下,根据辖区内学校分布、交通状况、办学规模、各小学毕业生人数、家庭住址及户籍等因素,合理确定每一所初中的招生范围。划拨方案坚持“大稳定、小调整”,九年一贯制学校原则上对口直升,其他学校按户籍地址或居住地址划拨到对口初中。在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生源较为密集的片区,各区可结合实际按照“人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实行排序划拨录取,对于空挂户籍和挂靠户籍等情况,可探索实行统筹安排入学。

  城市四区初中招生对口划拨方案由各区教育局负责制定,经市教育局审批,统一向社会公布。对口划拨分配依据为2023年9月30日之前各区教育局上报市教育局备案的小学毕业生信息库。

  其他县区可结合实际采取对口划拨或登记入学方式进行初中招生工作。

  (2)统筹安排其他类别学生入学

  城市四区符合下列几种情况的小学毕业生,由市区联合招办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就读。

  ①2023年9月30日以后转入城市四区的小学毕业生;

  ②民办小学参加学校所在县区公办初中升学的小学毕业生;

  ③民办小学参加学校所在县区以外公办初中升学的小学毕业生;

  ④在外地(外县区)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小学毕业生;

  ⑤在外地就读需到城市四区升学的符合条件的非城市四区户籍来兰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

  第①类学生由所在学校汇总整理于5月18日前统一报辖区教育局备案。第②类学生以2023年9月30日之前各区上报市教育局备案的小学毕业生信息库为统筹安排依据。第③④⑤类学生携带户口簿(随迁子女携带原籍户口簿和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等证明、证件,于5月21日—23日到辖区教育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城市四区小学毕业生不允许跨区流动入学。

  (二)高校及事业单位所办学校招生

  高校及事业单位所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县区统一管理。在确保本单位、本系统教职工直系子女入学的基础上,初中继续采取对口划拨招生。初中招生具体划拨方案由市区联合招办确定。

  本系统、本单位教职工子女入学,应由父母所在的高校及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正式函件进行统一认定。初中由招生学校提前进行初审并报市区联合招办审核备案。

  各高校及事业单位所办学校招生报名必须在所在县区的统一招生平台中进行,不得擅自招收片区之外的“联办、共建”等单位职工子女入学,不得无故拒绝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于不按招生规定、不纳入统一平台所招学生将不予审批学籍手续。

  (三)民办学校招生

  1.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公民办学校在同一招生平台同时进行招生录取。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招生,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民办初中招生所在县区学生以2023年9月30日前各区教育局上报市教育局备案的小学毕业生信息库为依据。

  2.民办学校要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定招生平台接受报名,不得私自组织报名。城区民办初中报名由市区联合招办组织,在市级统一平台报名,学生登录“兰州市城区小升初报名系统”(http://xsc.lzetc.cn)进行网上报名,设两个志愿: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所在县区学生可填报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必须为不同学校;所在县区学生以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只能填报第二志愿。其他县区民办初中的报名和志愿设置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城区办法并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实施。

  3.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则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采取100%招生计划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过程全程录像,并邀请计算机专家、纪检监察部门、公证部门、家长代表、招生学校代表、新闻媒体代表进行监督,录取结果在招生平台统一公布。

  城区民办初中录取工作由市区联合招办统一组织实施,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学生,第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开启第二志愿进行录取;第二志愿优先录取招生学校所在县区的学生,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录取所在县区以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民办小学和其他县区民办初中的录取工作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向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申请。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时双胞胎(多胞胎)学生按照“两(多)人一号”的原则进行录取。未提交绑定申请的学生,将无法按照“两(多)人一号”进行录取。

  4.民办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升初以学生自愿选择为前提,小学直升初中。有直升意向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兰州市城区小升初报名系统”(http://xsc.lzetc.cn)进行网上报名。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报名人数超过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录取。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报名人数未超过初中招生计划的,应全部录取;剩余计划面向校外招生,校外招生方式按照其他民办初中招生办法执行。

  5.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统一的片内招生和划拨分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对应片区公办学校入学,若无空余学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放弃录取;放弃录取的学生,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且小学学生将不能享受小升初对口划拨政策、初中学生将不能享受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对口分配政策。

  6.在网上统一报名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在秋季开学前可补录有就读意愿的外地回兰学生及来兰人员随迁子女,但不得录取其他学校已录取的学生。

  7.民办学校应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学校招生简章及公告,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招生形式、办学特色等,宣传内容要实事求是,不得夸大宣传误导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签订协议书等不正当方式招揽生源。

  (四)外语、体艺等特色学校和其他类别学校招生

  外语、体艺等特色学校继续按现行方式招生。兰州十四中音乐特色班和兰州艺术学校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招收艺术类学生,兰州六中体育特色班、兰州101中学和甘肃省体育中学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招收体育类学生。兰州外国语学校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招收德语、法语、日语、俄语等多语种学生,被录取的多语种学生初中毕业报考高中时须报考相对应的多语种班高中;初中毕业放弃报考多语种班高中的学生,将不能享受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对口分配政策。获得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称号的初中学校,除可在对口划拨小学生源内招收足球后备人才外,可在所在县区范围内招收符合招生条件的其他小学毕业生,招生人数控制在男女各8人以内,具体按照《2024年兰州市初中足球后备人才招生管理办法》(附件2)执行。

  体艺类学校可进行体育或艺术专业测评,但不得组织学科类测试。外国语学校多语种班可进行语言能力测试,但不得测试其他学科知识。普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

  外语、体艺等特色学校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于5月16日前向市区联合招办上报预录的专业测试合格学生名单。被预录的学生须于5月21日—23日统一登录“兰州市城区小升初报名系统”(http://xsc.lzetc.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经网上确认后方可被正式录取。学生被正式录取后不得放弃录取,并不再参加统一的片内招生和划拨分配。放弃录取的学生,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初中入学,且不能享受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对口分配政策。

  个别按照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公办学校招生按照学段纳入市、区统一平台进行。

  以上外语、体艺等特色学校的招生方案须于4月19日前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和实施。

  (五)政策性保障群体招生

  1.全力保障来兰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各县区要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不断完善相关措施,合理确定入学条件,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切实保障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入尽入。学校要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加强对随迁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2.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当地特教学校或特教班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适龄儿童,要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严防因残失学辍学。

  3.切实落实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各县区要依据相关政策和程序,妥善安排入学。

标签: 学生  学校  初中  对口  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