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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方式+资格审核公示

时间:2024-04-21人气:作者: 佚名

2024广东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方式+资格审核公示

  2024广东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方式+资格审核公示

  报考方式和资格审核公示

  (一)报考方式

  1.“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4月25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并在4月19日至25日,凭注册账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https://pg.eeagd.edu.cn/ks,以下简称“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高校专项计划”资格。

  2.“地方专项计划”报名申请。4月19日至25日,考生凭注册账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地方专项计划”报名申请。

  3.信息采集。“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将采集考生本人、考生父亲和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的市、县(市、区),以及考生高中三年的就读学校和学籍等信息。

  (1)考生须上传本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父亲和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电子版(须带公章页,下同)。对于因行政区域撤并或名称调整,考生申报的户籍信息与考生户口簿上呈现的信息不完全相符的,考生须上传两者实属同一区域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否则视为虚假信息。

  (2)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如考生父母不具有法定监护人资格,须提供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电子版,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资格证明电子版。

  (3)考生申请报名时,如“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呈现的考生学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考生须上传加盖高中阶段实际就读学校公章的学习经历证明材料电子版。

  (二)报考资格审核及公示

  “高校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考生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负责,实行网上审核。“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与公安部门、学籍管理部门进行相关数据对接,提供辅助审核建议。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申报信息、辅助审核建议,以及考生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完成审核,并加具审核意见。

  1.资格审核。

  (1)资格初核。4月19日至27日,报名点完成考生资格初核。报名点必须指派专人认真审核考生申报的信息以及考生上传的户口本、学习经历等证明材料,审核不合格的须注明具体原因,撤回给考生重新补充材料的,须注明待补充材料内容,同时提醒考生于4月27日前重新上传材料并提交审核。逾期未重新提交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资格初核完成后,由中学报名点在校内公示本校初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县(市、区)招生办报名点公示初核合格的社会青年考生名单。

  (2)资格复核。

  4月30日前,相关县(市、区)招生办对初核合格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核;

  5月10日前,相关地级市招生办对本市辖所有复核合格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完成考生资格复审而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相关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负责解释。

  省教育厅与省公安厅、省招生办公室进行考生资格联审,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

  2.资格公示。

  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公示本辖区内报考考生名单。公示信息包括审核通过考生的姓名、性别、学籍学校、户籍地信息,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姓名、户籍地信息。各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站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对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地级市招生办进行调查核实。经地级市招生办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时不得填报专项计划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将所有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名单,还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标签: 考生  资格  监护人  专项  广东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