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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荣成市教师资格第一批认定公告(荣成市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时间:2024-04-16人气:作者: 佚名

2024年荣成市教师资格第一批认定公告(荣成市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2024年荣成市教师资格第一批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教育厅工作安排,2024年荣成市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分三批次进行,现将第一批认定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第一批网报时间:2024年3月25日8:00—4月7日17:00,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进入申报系统的入口为“首页”—“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也可从顶部“导航栏”—“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访问。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方可进行认定报名。本次只受理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受理范围及认定条件见附件1)。

  第二批网报时间:2024年6月12日8:00—6月24日17:00。申报范围为符合申请条件的 2024 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第二批认定公告将于6月份在荣成市政务服务网发布。

  第三批网报时间:2024年9月12日8:00—9月24日17:00。申报范围为符合申请条件、未在前两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第三批认定公告将于9月份在荣成市政务服务网发布。

  1.网上选择“认定机构”及“现场确认点”。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受理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二)体检。

  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规定的时间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时间为3月28日至4月17日。体检医院仅限威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定医院,申请人可在指定医院中任选一家进行体检(体格检查表及体检医院见附件2)。除孕妇可凭妊娠证明免予胸透项目检查,其他人员均需按规定完成全部项目检查。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19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00—4:30),已完成网上报名且体检合格的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荣成市政务服务中心(荣成市悦湖路59号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C13、C14,联系电话:0631-7564006)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现场确认所需材料见附件3)。申请人因故无法亲自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书及办理所需申请材料代为办理(代办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

  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现场受理材料并进行审核,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认定结果(认定状态由“网报待确认”变为“待认定审批”,即说明现场确认已通过)。

  二、证书发放

  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完成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印制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全部通过邮政EMS寄送,邮费不用申请人承担,申请人请勿到现场领取。寄送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妥善保管。请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正确的手机号码、邮寄地址(寄送材料将邮寄给申请者本人)。

  三、其他事宜

  (一)请申请人在报名前,务必认真查阅认定公告,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系统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国内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请未通过学历在线验证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认定机构查验。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申请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获得一种教师资格。若有申请人已取得多个任教学段或任教学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在本年度内自行选择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其他可在证明有效期内的以后年度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均为3年。已申请并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申请撤回或删除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1:受理范围及认定条件.docx

  附件2:体检表及体检医院.doc

  附件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docx

  附件4:代办授权委托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