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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高区、临港区2024年中小学春季学期转学通知

时间:2024-02-20人气:作者: 佚名

威海高区、临港区2024年中小学春季学期转学通知

  高区2024年中小学春季学期转学

  高区2024年中小学春季转学报名工作实行全程网上办理模式,学生和家长可通过“爱山东”APP网上报名,实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零证明”“零跑腿”,为家长提供便捷的服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原则

  全区根据学校的接收能力和报名情况统筹安排转学,严格控制班额,小学不超45人/班,中学不超50人/班。

  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各学段毕业年级不办理转学。

  根据《关于做好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工作的通知》(威教发〔2004〕10号)规定,威海城区内的学生不得跨区择校。若户口是其他城区在高区租房,不得在高区报名;如户口是其他城区在高区购房,可在高区报名,但需服从调整。

  二、时间安排

  网上填报:2月19日8:30--2月25日24:00查询结果:2月25日转学报到:以学校通知为准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填写转学报名信息2月19日-2月25日,打开爱山东app--首页左上角切换到威海市--在首页应用列表找到“查看全部”--左侧找到“教育考试”栏目--右侧找到“中小学招生”进入,选择高区学校报名,点击转学报名,根据信息提示逐项填写,填写的信息务必与证件信息保持高度一致,提高比对通过率。

  第二步:登录平台查询录取结果2月25日,家长打开爱山东,按报名流程进入“高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看“转学报名清单”,查询录取学校。

  第三步:转学报到家长带孩子持转学报名清单中的二维码及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到学校完成报到,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高区内有房产提供户口本和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正规购房合同及交款手续或拆迁协议及交款手续)等原件。

  (二)高区内无房产在高区租房的,提供户口本、法定监护人在高区居住证、劳动合同、社保或营业执照等原件。注意:提供的户口本,若无法体现父母与子女关系,需提供出生证明(建议全部上传)或结婚证。提供的房产材料,须为法定监护人或子女本人名下(若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材料,须随父母出生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上)。

  五、转学报名清单中的状态

  审核中:该状态表示报名成功等待审核;

  审核结束待通知:该状态表示审核工作已完成,等待通知;

  待家长确认:该状态表示填报信息审核未通过,需要修改后再重新提报;

  已取消:该状态表示后台信息已经删除,可以重新填报。

  六、咨询电话


  临港区2024年中小学春季学期转学

  临港区2024年中小学春季转学报名工作实行全程网上办理模式,学生和家长可通过“爱山东”APP网上报名,实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零证明”“零跑腿”,具体通知如下。

  一、办理原则

  严禁超班额招生(如果某年级小学班额已达到45人、中学班额达到50人,无法接纳,则学校会退回家长申请,并致电家长,告知学位已满,无法办理转学,届时则根据家长需求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学段同一学区内不办理转学;严格落实年级对应的转学原则进行转学;毕业年级不办理转学。

  二、时间安排

  网上填报:2月19日(正月初十)——2月25日(正月十六)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登录平台,网上报名。

  2月19日(正月初十)至2月25日(正月十六)(在此之前平台不予开放),家长登录“爱山东”APP,具体报名步骤:首页左上角切换到威海市--在首页应用列表点击“查看全部”--左侧点击“教育考试”栏目--右侧点击“威海市中小学招生”进入“临港区学校报名”,点击“转学报名”填写。根据提示如实填写报名入学信息,填写的信息务必与相关证件信息保持高度一致,以免造成与大数据比对不通过。为提高比对通过率,家长要同时拍照上传相关证件,上传的证件拍照要清晰,以免造成大数据比对不通过。网上报名顺序与录取先后顺序无关。报名结束后选择“转学报名清单”查看状态,如显示“待审核”即报名成功。

  第二步:登录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和报到时间

  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对学生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家长可通过“爱山东”进入“临港区学校报名”,通过“转学报名清单”查看录取学校及报到时间,报到相关事宜与学校联系。

  四、报名所需材料

  1.临港区内有房产:提供户口本和房产证明(或不动产证或正规购房合同及交款手续)等原件。

  2.临港区内无房产:提供户口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临港区的居住证及临港区用工单位合法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等原件。

  说明:

  (1)优先安排有临港区户口和房产的适龄儿童;

  (2)若孩子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的或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

  (3)房产持有者需是孩子法定监护人的,若孩子出生即随父母落户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优先安排房产性质是住宅的人员子女;

  (4)文登、荣成、乳山户籍的如果无法办理居住证,家长可在提交“居住证”栏提交户口本主页及租房合同。

  五、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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