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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开阳县中小学春季学期转学办理 开阳县小升初方案

时间:2024-01-24人气:作者: 佚名

2024开阳县中小学春季学期转学办理 开阳县小升初方案

  2024开阳县春季学期中小学转学办理指南

  一、登记时间

  2024年2月20日—2月22日,3天。

  二、登记地点

  有空余学位的县直义务教育学校、县城民办幼儿园和乡(镇、街道办)学校。

  三、登记对象

  (一)县直义务教育学校。在有空余学位情况下,县直小学1至5年级仅对县城区域户籍(硒城街道、云开街道、紫兴街道,不含刘育村、白安营村、石头村、温泉村、顶方村、鱼上村)和已办理居住证(公安机关出具)的随迁户子女进行登记;县直初中七、八年级仅对县城区域户籍(硒城街道、云开街道、紫兴街道)和已办理城区居住证(公安机关出具)的随迁户子女进行登记。

  (二)县城民办幼儿园。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小班不超30人,中班不超35人),县城民办幼儿园仅对县城户籍(即硒城街道、云开街道、紫兴街道)和已办理居住证(公安机关出具)的随迁户子女进行登记。

  (三)乡(镇、街道办)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乡(镇、街道)对属地户籍学生、随迁户子女进行登记。

  四、转学原则

  (一)户籍优先原则。根据学生户籍地所属学校学位空缺情况,对转学对象实施转学。

  (二)持居住证就读原则。根据县直义务教育学校、民办园学位供给情况,随迁子女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居住证办理转学事宜。

  (三)毕业年级不予转学原则。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九年级、幼儿园大班)不予转学。

  五、登记资料

  (一)户籍生

  1.持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页复印件;

  2.《开阳县转学申请登记表》(拟转入学校<园>领取)。

  (二)随迁子女

  1.持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页复印件;

  2.《开阳县转学申请登记表》(拟转入学校<园>领取);

  3.持父母、子女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所有原件经审核后,由家长带回,复印件存档。

  六、转学办理程序

  (一)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和民办园。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拟转入意向学校(园)提出申请,学校(园)根据学位空余情况予以登记,并在规定时限内分配到相应班级。

  1.县城学校(园)优先登记县城区域内户籍生,如登记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时,则通过摇号方式确定转入对象,未中签者可选择县城其他有空余学位学校(园)或周边村小及乡镇学校(园)就读。

  2.在有空余学位情况下,可安排已办理居住证随迁户子女转入对象。如登记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时,则通过摇号方式确定转入对象,未中签者可选择县城其他有空余学位学校(园)或周边村小及乡镇学校(园)就读。

  (二)乡镇学校。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乡镇学校根据辖区内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并向县教育局备案。

  七、其他事宜

  (一)原则上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含东湖小学)不互转。

  (二)不符合登记转学条件要求的,不予转学登记。

  (三)2024年2月18日—19日,县直义务教育学校和民办园将空余学位情况在校门外醒目处公示。拟转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各学校(园)学位情况,按照转学原则及登记时间到相关学校(园)进行转学登记,各学校(园)按转学程序办理转学。

  (四)各义务教育学校不能依据学生成绩实行差别登记,不能对拟转入学生进行入校测试,在有空余学位情况下不能拒收拟转入学生。

  咨询电话:0851-87221125。

标签: 学校  学位  县城  街道  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