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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重庆九龙坡初中入学条件(九龙坡初中招生政策)

时间:2023-06-07人气:作者: 未知

2023重庆九龙坡初中入学条件(九龙坡初中招生政策)

  (一)本区户籍学生入学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划片就近入学。鉴于划片招生具有相对稳定的特点,区教委对已经划定的中小学校招生服务区域不作大的调整。

  1.符合“三对口”的户籍地学生

  基本条件。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址与监护人房屋产权地址、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符合“三对口”的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其父母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或素质报告册。

  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学位紧张学校,除满足“三对口”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两条规定:一是“六年一户”,即招生地段内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提供一户家庭子女入学;二是“提前一年”,即必须提前一年(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落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委调剂安排到周边学校就读。

  2.参照“三对口”接收的户籍地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报名时除了出具前款所需材料外,还需九龙坡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在九龙坡区的无房证明,因父母离异而只能出具单亲无房证明的,还需出示父母离婚证和子女抚养权证明。

  3.不符合“三对口”的户籍地学生

  户籍在我区但不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委调剂安排周边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接收。

  4.错过报名时间的户籍地学生

  因户口迁入晚或其他原因导致错过报名时间,而学校招生计划已满,无法再接收的户籍地学生,由学校上报区教委,区教委调剂安排周边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接收。

  5.户籍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为确保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公平公正入学,尽力解决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在做好户籍地学生招生报名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剩余学位,稳妥解决以下两类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1.购房入学

  (1)基本条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在九龙坡区购住房(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不低于51%)且居住满半年(截至2023年5月)。

  需提供:户口簿、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签发的居住证(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暂住登记凭证)、房产证(如果因抵押、拆迁等无房产证,可提交购房合同、“渝快办”出具的不动产证明或其他房产证明)等证明材料。

  (2)录取原则。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入学申请,按其购房的先后时间排序,依据“排序优先,志愿循序,额满为止”的原则,依次录取,剩余学位安排满额后,九龙坡区不再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2.积分入学

  购房入学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安排学位后,部分学校仍有剩余学位的,实行积分入学。

  (1)基本条件。父(母)在九龙坡区经商(实业)或务工且连续居住(暂住)满半年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申请积分入学(截至2023年5月)。

  (2)积分计算办法。入学积分按照生活积分、工作或经商积分和附加分三项计算总积分。

  ①生活积分。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具备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签发的居住证(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暂住登记凭证),以证件登记时间为依据,1个月计1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至2023年5月。

  ②工作或经商积分。以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当前在九龙坡区人力社保部门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累计时间计算积分,1个月计2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至2023年5月。

  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按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时间计算积分,1个月计2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至2023年5月。

  工作或经商两项积分只能任选一项。

  ③附加分。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九龙坡区居住并就业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的工作生活积分、社保积分或经商积分折半计算(即工作生活积分1个月0.5分、社保或经商积分1个月1分),积分不封顶。

  (3)录取原则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入学申请,按其积分高低排序,依据“排序优先,志愿循序,额满为止”的原则,依次录取,剩余学位安排满额后,九龙坡区不再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三)其他情况的入学安排

  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区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委按照国家和市区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四)“民转公”学校招生入学

  重庆谢家湾学校:学校根据其学位情况,“一校一策”制定招生工作方案,保障解决楼盘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合法购房入学合同的业主子女入学,按教育部、市、区相关文件要求,落实特殊群体子女入学。若有空余学位,面向适龄儿童和监护人的户籍、房产、实际居住地均在华润二十四城楼盘且无重庆谢家湾学校就读指标的适龄儿童,采取自愿报名、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招生入学。

  重庆育才成功学校、重庆实验外国语学校:学校根据其学位情况,“一校一策”制定招生工作方案,保障解决楼盘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合法购房入学合同的业主子女入学,按教育部、市、区相关文件要求,落实特殊群体子女及小语种学生入学。若有空余学位,面向户籍(2023年6月9日前落户)在九龙坡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采取自愿报名、电脑摇号、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入学。

标签: 户籍  积分  子女  流动人口  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