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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区学校施教区的确定和学生所属施教区的认定

时间:2022-08-21人气:作者: 佚名

泰州市区学校施教区的确定和学生所属施教区的认定

  学校施教区的确定和学生所属施教区的认定(泰州市区)

  (一)根据各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及各区域的生源情况划定学校施教区。

  (二)确定入学新生所属施教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生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保持一致。

  (2)户籍住址、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坐落地和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

  (3)申请入学学生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于今年7月16日前办理好房屋产权及户籍手续,并实际居住。

  (三)继续实行学段管理制度。

  从2019年起,学段内(小学6年或初中3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家庭多胞胎和符合政策的二孩可以入学)。

  (四)有下列情况的,凭相关材料,可按照划定的施教区入学:

  1.父母在城区确无自有住房(家长向接受报名的学校提出无房核查申请,由学校组织统一核查),长期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且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且从未迁移过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坐落地与户籍地址一致,此房产可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2.革命烈士、现役军人(含武警)、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公派出国人员、当年度军队转业安置人员、高层次人才及对泰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其子女当年入学,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统筹安排。

  3.对当年(从2020年9月1日起计算)支持旧城改造,按期拆迁的拆迁户子女,因拆迁安置暂未搬进新居的,可安排在被拆迁地或安置地施教区内学校就读。

标签: 户籍  学校  泰州  父母  外祖父